各縣(市、區)科技局,各有關單位:
為落實《滄州市科技創新三年行動計劃》,根據新印發的《滄州市技術創新中心建設與管理辦法》(滄科字〔2018〕100號)的相關規定,現將組織開展2018年度滄州市技術創新中心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認定重點和數量
1、認定重點:規模以上企業;高新技術企業;科技型中小企業;“18+7”特色產業集群企業;五大新動能、六大新引擎企業;2018年申報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前期通過專家論證的企業和單位。
2、認定數量:擇優認定市級技術創新中心20家左右。
二、申報基本條件
1、依托單位必須是在滄州市注冊的法人單位,在本行業具有明顯技術優勢。
2、依托單位是企業的,建有相對獨立的研發機構,上年度研發經費投入不少于100萬元;依托單位是科研院所和高校的,必須與1家以上技術應用企業聯合共建,共建企業應該是該領域的龍頭企業。
3、依托單位擁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或專有技術,有產學研合作的基礎,具備組織和承擔科技創新項目的能力,具有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經驗,能有效整合相關創新資源。
4、依托單位擁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良好信譽,能為技術創新中心的建設和運行提供必要的場地、人員、經費、儀器方面的支持,能夠承擔建設和管理技術創新中心的責任。
5、技術創新中心擁有技術水平高、組織能力強的技術創新帶頭人和結構合理、創新能力強的研發團隊,固定人員不少于20人。
6、技術創新中心的名稱、研發方向、研發內容明確具體,建設發展目標科學合理,運行實施方案切實可行。
7、聯合共建的技術創新中心,依托單位與共建單位須簽訂共建協議,確定聯合共建的方式、人員、任務分工以及各自權利和義務等。其中,依托單位自身的科研條件、研發人員、科研項目、科技成果必須占到60%以上。
三、申報材料
1、《滄州市技術創新中心認定申請書》(見附件)
2、《申請書證明材料》(裝訂順序及要求見附件)
3、《滄州市技術創新中心運行實施方案》(見附件)
四、申報要求
1、統一采用“滄州市***技術創新中心”的名稱申報,既要突出“中心”特色,又要避免重復。
2、申報材料統一使用A4紙正反面打?。ㄗC明材料中不適合正反面復印的除外),按照《認定申請書》、《申請書證明材料》和《運行實施方案》的順序裝訂成冊,經主管部門初審簽署意見并蓋章后,一式七份報送市科技局,申報材料電子版發指定郵箱。
五、申報時間和地點
申報截止時間:2018年12月29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材料受理地點:市科技局發展規劃科(解放西路42號市住房公積金辦公大樓6樓)